按照学校工作安排,2021年度四川大学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年度博士生创新奖学金3名。
二、评选条件、程序
评选条件、程序严格按照《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川大研[2021]120号)及《四川大学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和《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选细则》相关规定执行。本次评选科研成果的计算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评选流程
1、学院于9月30日通过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全院博士生公布。
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博士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审表》,并于10月8日上午10点前将评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给研究生辅导员老师。
3、各系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审小组需在10月8日下午4点以前向学院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各系评选具体标准和拟推荐学生名单。
4、学院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拟于10月9日前后召开评审会议,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对各系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学院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四、相关注意事项
各系要充分利用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这一契机,强化对广大博士生同学的引领,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在评审过程中,要注重学生评选条件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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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